設立公司

 

小周要開公司,除應先向經濟部或營業所在地縣、市政府辦理公司登記外,在稅務方面有些規定仍要瞭解:

一、在開始營業前一定要申請營業登記,也就是由稽徵機關依公司登記主管機關提供之登記基本資料電子檔據以辦理營業登記,並視為已依規定申請營業登記。惟小周應向營業所在地主管稽徵機關國稅局的分局、稽徵所或國稅局派駐縣、市政府收件櫃台補送「營業人設立事項表」、負責人身分證影本、股東(董監事)名冊、公司章程、公司設立登記表影本等相關文件。

二、稽徵機關審查相關資料後,會將課稅方式核定情形函復。

三、小周的公司獲准後,除了要設置帳簿按時記載外,要攜帶統一發票專用章、公司及負責人印章等相關資料向稽徵機關領用統一發票購票證,按期購買統一發票。

四、開始營業以後銷售貨物或勞務時,除按照規定開立統一發票外,並要在每單月15日前申報前2個月的銷售額,繳納營業稅;如屬外銷適用零稅率者,得申請每月15日前申報前一個月的銷售額,報繳營業稅。

五、公司所在地的地價稅,將因此按一般稅率課徵;房屋稅則按營業用稅率課徵。

 

引用自http://www.etax.nat.gov.tw/wSite/ct?xItem=26411&ctNode=10733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arthur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